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于今年8月21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并向社会公布了审计结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七届三十八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将于2020年4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
为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审计局已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意见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并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对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持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跟踪检查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关于市县财政审计查出的问题
市县财政部门对照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逐步推进整改工作。审计整改推动相关专户存放资金上缴国库39636.65万元;加快推进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促进拨付项资金23277.94万元;加快债券资金涉及项目的建设进度,拨付10个项目债券资金合计33231.29万元;推动有关县区清理规范性文件、废止违规文件1项;有关县区加大财政收入征收力度,依法向企业和个人补征收13个建设项目超容积率土地出让金14490万元。
二、关于全市2018年度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
全市各级社保部门按照审计整改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追回被挤占挪用和套取的社保资金225.12万元,按规定补充生育保险缺口资金110.17万元,拨付滞留资金1211万元,及时拨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36.86万元,帮助793名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收回银行少记利息154.53万元。
三、关于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查出的问题
审计整改督促有关单位清理违规收费4项379.88万元;有关单位将涉企审批费用纳入部门预算由财政资金支付,减轻了企业负担;推动优化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手续和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督促有关县区和市直单位及时上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8300.77万元,并归还民营企业账款4585.67万元;加快拨付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专项资金326.37万元,落实配套资金68.04万元;加快推动4个基层医疗卫生建设项目进度;推动落实医务人员岗位津贴等5项政策措施。
四、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查出的问题
全市扶贫部门切实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审计发现的15个方面的问题已经基本完成整改,整改追回扶贫资金160.2万元,促进惠民资金发放856.4万元,推动210名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783名贫困人口参加养老保险,收回并重新安排扶贫信贷资金742.3万元。
五、关于资源环境审计查出的问题
有关乡镇加强对资源环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研究,完善资源环境管理相关制度2项,2个环境保护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在禁养区关闭31间养殖场、整体拆除养殖场8间,推动落实水源地保护和水厂管理措施2项。
六、关于乡镇(街道)财务审计查出的问题
审计整改推动7个乡镇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等有关内控制度24项,加强了对公务接待、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管理;推动有关乡镇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核算能力和水平,调账处理金额132.99万元;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工程款支付核算,收回多付工程款21.12万元;推动落实津补贴管理,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23.56万元,收回财政资金222.15万元。
市审计局将持续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于2020年4月向市人大常委报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