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
市审计局今年6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了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情况,根据《关于印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河常[2017]34号)的要求,市政府责成有关单位对报告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以挂账方式调整预算支出,影响年度支出的真实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市财政局将在今后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预算执行,杜绝无预算、无收入来源的支出,要安排或调整支出项目的,必须有相应收入来源,并按《预算法》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城建预算用国土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对于收入不足的,将相应削减或延迟相关支出,以减少财政挂账。在今后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安排适当的财力对历年的财政挂账进行消化。
2、关于“未及时清理财政借垫款,占用大量财政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市财政局建立借款催收机制,每季度对欠款单位发通知催收,对数额较大的欠款,加强与预算单位沟通,专项报告市政府,争取从年初预算计划中安排支出用于消化挂账。
3、关于“部分预算支出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2017年起除因与债券系统未完成衔接未经国库支付系统拨付的省财厅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外,其余拨款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拨付。
(二)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追加支出未按程序审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和平县2017年开始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调整预算,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连平县将严格执行预算审批相关规定,确需调整预算的将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2、关于“违规出让土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连平县制定了《连平县清理和盘活闲置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重新启动连平县土地储备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方案》,预拨790万元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费,全力加快解决富民新区二期项目征地问题,并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队推进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3、关于“部分预算支出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连平县已经将所有财政性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单一账户体系运行管理,2017年1月起,统发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拨付。
4、关于“‘以拨代支’虚列支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和平县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取消报账制管理方式,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013年及以前年度保障结余结转资金已经于2016年底清理存量资金时收回县财政统筹使用。
5、关于“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和平县已经向和平县远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源豪盛祥塑料有限公司、河源豪景盛塑料有限公司发出《土地出让金催缴通知书》,对欠缴的土地出让金进行追缴。
连平县已经全部追缴县城十字街旧城改造项目3320.3万元土地出让金;经与开发商协商,富民新区二期项目5496万元土地出让金将根据征地工作进度进行追缴。
6、关于“违规减免规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连平县已经进行了自查,对《连平县鼓励外来投资若干规定》等与国家法规不相符的优惠政策停止执行。
7、关于“未及时清理存量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和平县2016年底对2014年及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存量资金708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细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市公安局针对计划与实际差异较大的情况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自2017年起逐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总量有较大提升。2017年下达的部门预算支出总额31705.24万元,对比2016年增加8460.51万元,增幅36%。虽然增幅较大,但受财政财力因素影响离实际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当前正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市公安局将继续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厉行节约,进一步提高预算保障水平。
市公安局将在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取消“不可预见业务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经费,同时做好项目绩效评估和可行性论证,完善项目库建设,将项目经费细化至具体支出项目。
市教育局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已将各类考试费、评审费等非税项目收支逐项录入项目库,规范了预算编制项目预算不够细化问题。
(二)关于“建设项目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和市经信局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各项建设项目。目前,恐龙化石省级自然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正在施工中,保护边界围封及界桩项目和地质遗迹保护宣传主碑项目已进场施工;河源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及河源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余子项目正处于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之中;指挥控制中心建设及监测站测向主系统搬迁项目已在2017年公开招标由深圳嵘兴公司中标,已签订中标合同,项目已在实施中。
(三)关于“闲置土地处置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市国土局已追缴土地闲置费及违约金0.96万元;河源市亿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欠缴的126.48万元土地闲置费仍在追缴中。
(四)关于“债权长期未清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市经信局针对长期挂账情况提出整改措施,收回借款1.93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部分帮扶资金未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经河源市慈善总会协调,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认捐资金新增到位资金854万元,总共到位资金2829万元。
2、关于“帮扶对象识别不准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市扶贫办组织相关的镇、村、工作队长进行核实,已经对确认不符合帮扶条件的1518户终止帮扶。
(二)“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关于“去产能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我市对2016年度“僵尸企业”处置名单进行了调整,基本完成了4家企业的处置工作。
2、关于“去库存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河源市市区住房保障货币化改革实施办法》已经完成征求意见,即将正式印发;我市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已经实现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
3、关于“降成本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市水务局已经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并更改了办事流程。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方面。
1、关于“部分医院套取医保基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市政府责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卫生计生局和市财政局对全市医疗机构违规加价和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检查,追回因违规提高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过度检查、“挂床”治疗等问题而多付的医保资金186.75万元,并对6家卫生院处以2倍罚款。
2、关于“医保基金报销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违规报销超范围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的91.45万元,因部分资金尚未支付,实际应追回资金50.27万元,目前已经追回17.89万元,其余32.37万元仍在追收中;重复报销的3.9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已经全部收回;7名参保人员以虚假票据报销的2.02万元资金已经全部追回;定点医疗机构骗取的1.99万元医保基金已经全部追回。
和平县对1家卫生院处以3倍罚款;龙川县对5家医院处以4倍罚款,对7名当事医生和1名当事护士处以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通报批评。
3、关于“城乡医保基金未开设调剂金账户”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市政府已严格按照《广东省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市财政局开设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剂金账户,要求各县区上划2015年和2016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调剂金。各县区已上划调剂金26179.56万元,其中源城区1759.1万元,东源县4245.8万元,和平县3908.26万元,连平县3029.17万元,龙川县7349.22万元,紫金县5515.66万元,江东新区372.35万元。
4、关于“个别医院违规加价销售药品”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河源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局对市人民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进行检查,核实3项药品加价超过15%,违规加价多收1.64万元。目前,该院多收的款项已被追缴上交国库。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市发展改革局和市卫生计生局于2016年12月19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行为的通知》,明确药品销售作价办法,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要求各医疗机构做好价格收费公示和住院费用每日清单制度,加强和健全内部价格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规定。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
1、关于“资金未按规定配套或发放”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根据省关于市县级财政补助的标准,我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财政资金需配套11026.5万元,资金配套方案已经市政府七届8次常务会议通过。2016市级财政农村危房配套资金2205.3万元,已下拨至各县区;2016年各县区财政需配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821.2万元(其中源城区70万元、东源县711.2万元、和平县1316.8万元、龙川县1992万元、紫金县2337.6万元、连平县应配套2393.6万元)。目前,东源县已配套566.4万元,龙川县已配套1992万元,其他县区合计6262.8万元配套资金正在筹集中。
2、关于“部分享受优惠政策的对象不符合条件” 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我市各县(区)结合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对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确保改造对象符合改造条件。通过清查取消农村危房改造资格150户,追回全部已经发放的补助资金1.5万元;紫金县、龙川县和连平县清退存在超出标准线问题的23户家庭;东源县住保办取消该2户保障资格,由源城区继续予以保障,东源县已追回租赁补贴7256元;连平县6户已取消租赁补贴,对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家庭户减租金,有1户退出公租房,继续发放租赁补贴。
3、关于“拆迁补偿不规范” 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蔡屋围餐馆拆迁补偿项目存在虚报拆迁标的物、重复补偿、多补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依据不足等问题,涉及金额881.39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为切实做好蔡屋围餐馆拆迁补偿问题的整改工作,源城区制定了《市城南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邱瑞勇副区长担任组长,市土地储备中心、市房屋征收办主要领导和市国土局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认,蔡屋围违规补偿涉及金额881.39万元,须追回违规补偿金额572.54万元。工作组立即于6月17日分别向林志力、蔡志武、邝志勇等8名征收对象下发了《关于退回滨江大道二期蔡屋围餐馆土地房屋征收违规补偿资金的通知》。工作组分别针对8名征收对象(4户人)对应组成了4个追缴工作组,多次到其住宅和工作单位开展思想工作。源城区政府邱瑞勇副区长、市土地储备中心朱振良主任和市房屋征收办张伟岳主任与当事人进行了单独约谈,整改工作组先后两次召集征收对象进行座谈,进一步表明了政府严肃追缴违规补偿金的坚定立场。由于追缴工作尚无进展,市房屋征收办已向河源市公安局上交立案控告书,依法追究林志力等人骗取拆迁补偿款的刑事责任,并追回被骗取的拆迁补偿款,目前此案件已受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受案审查案。工作组将进一步加大违规补偿金额的追缴工作,采取司法渠道和更强制有力的措施,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力争早日完成违规补偿金的追缴工作。
(2)关于“虚报987户2016年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协议”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市政府已于5月5日责成住房保障部门予以纠正,准确统计上报相关数据。目前已作了统计调整,同时对统计人员进行了全面的一对一统计业务培训。
4.关于“安居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228套空置的保障性住房已经全服完成分配;市本级已追收16户租金7433元,还有50285元仍在追缴中;紫金县已全部收回71户租金59785元;83户住户欠缴的73500元物业管理费已全部上缴。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重复申领购房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市房管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核查住房补贴申请财力,罗列重复补贴家庭清单,迅速开展追缴,专门安排熟悉业务、懂法律、有耐心的工作人员逐一向多申领商品住房补贴的30户家庭说清情况、摆明道理、讲透法律,目前30户家庭多申领金额15.5万元购房补贴已全部追回。
2、关于“黄标车报废补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
市环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对黄标车淘汰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清查核对,因部分补贴尚未发放,实际应追收资金1.08万元,目前多支付补贴1.08万元已全部追回。
3、关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东源县已经全部完成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龙川县委、县政府责令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全力加快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进度,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第一批9个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也与各镇签订了相关合同,全面开工建设,完成工程量约65%,第二批15个镇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勘测设计工作与审批手续已全面完成,已提交材料报送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财审,县财政部门已将第一批村村通自来水工程(9镇)的资金2215万元划拨至各镇财政结算中心。
五、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关于“违规征用土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江东新区对超红线征收的743.15亩土地不改变土地用途,并限期恢复原貌。待补齐征地审批手续后,再办理实质上的征收手续。
(二)关于“部分建设项目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涉及深圳(河源)共建产业园的8个项目中,深河产业城A区一期项目、河源市高新区中兴通讯项目(双下村、墩头村)村民安置房基础及市政工程、市中兴通讯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和深河明珠污水处理厂等4个项目已经基本完成,深河产业城B区一期项目、深河产业城A区二期项目和市中兴通讯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主管工程)等3个项目正在实施中,深河创智产业园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高铁新城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河府函[2017]24号)的要求,对江东新区临江镇辖区内实行停止已批未建和在建项目,因此紫金县临江产业新园相关项目无法完成整改。
(三)关于“部分项目资本金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江东新区临江镇联新-澄岭-前进片区基础设施项目、江东新区产业园区2.35平方公里棚户区改造项目两个项目的资本金已经全部到位,通过整改共补充资本金11800万元。
对于其它尚未完成整改的审计发现问题,我市将继续督促相关县区、市直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落实整改,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取得整改成效。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