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 审计信息
关于河源市2017年第一季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05-08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关于河源市2017年第一季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

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根据《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审财[2017]35号),我局于2017年第一季度组织开展了全市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的跟踪审计,重点是截至2016年底止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抽查了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房管局、住建局、人社局、国资委、财政局、河源供电局、交通运输局以及公积金管理中心等11个市直部门单位,并延伸调查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去产能行动计划落实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推动去产能的配套措施制度出台偏慢。截至2016年底,和平县、紫金县、连平县尚未建立处置僵尸企业的领导协调机制,未制定处置“僵尸企业”的实施方案;和平县、紫金县、连平县、龙川县尚未成立处置国有“僵尸企业”的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未制定国有“僵尸企业”一企一策出清方案。

二是国有“僵尸企业”脱困任务未能按期完成。截至2016年底,还有2家市属国有企业未完成债权债务处置工作

三是部分去产能工作要求未落实到位。各县区和各部门未按照去产能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县区未高度重视去产能工作,未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二是“僵尸企业”处理工作涉及大量历史遗留问题,且需要发改、财政、国资委、工商等多部门共同推进,导致进度偏慢。

审计建议:一是各县区应及时建立和完善去产能行动相关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和领会国家和省的现行政策,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经信、税务、工商、财政、金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强化对“僵尸企业”处置情况的督查指导,在精准界定范围和识别“僵尸企业”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实行分类化解,实施一企一策,加快推进处置进程。二是加大“僵尸”企业出清和脱困工作力度,力争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加强考核和工作督导,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将“僵尸企业”出清工作等去产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考核范围,加快推动工作开展,按时间进度建立倒逼机制,对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督办,确保省下达的考核任务按时完成。

二、去库存行动计划落实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去库存政策措施未充分落实到位。截至2016年底,全市尚未出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全市尚未实现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城市间无法调剂使用;全市尚未出台鼓励开发商自持物业经营的相关政策。

二是部分优惠政策未能及时落实到位。紫金县已经建立个人购房财政补贴机制,但是截至20173月底,申请购买商品房补贴2017户,实际发放200户,发放率仅为9.92%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相关政策的出台需多部门沟通协调,导致进度偏慢;二是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需上级部门统筹安排,目前还在推进过程中;三是相关部门和单位未能及时对住房补贴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工作较为滞后。

审计建议: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激发消费需求。要根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和行动计划的要求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出台相应政策,促进居民消费;二是加强督查。加大对各县区去库存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和年度房地产去库存任务顺利完成。

三、去杠杆行动计划落实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机制未完善。截至2016年底,龙川县、连平县金融部门尚未与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等“一行三局”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定期会商及信息共享制度;紫金县未落实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尚未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预防处置工作机制,未采取措施推动建设互联网自律组织。

二是金融机构运行存在一定风险。部分金融机构垒大户情况较为突出;部分金融机构单一集团贷款集中度超过15%,高于银监部门的监管标准。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县(区)未严格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的要求,防范风险意识不够;二是由于部分金融机构未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审计建议:一是要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加强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各金融机构要落实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有效堵塞漏洞、提升管理水平。

四、降成本行动计划落实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财政补贴红利未充分释放。2016年,全市稳岗补贴发放目标为4000万元,实际发放为1293.77万元,仅完成年度任务的32.34%

二是部分中介服务事项清理难以落实。申请人在办理“非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时,仍需提供进出口许可证和电子钥匙,与《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中“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认证机构(CA)证书,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制作后向申请人发放…”和“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钥匙,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制作后向申请人发放…”的规定不符。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我市企业多为小型企业,参保人数少,可申领的稳岗补贴金额较少,导致部分企业申报积极性不高。二是有关政策整体协调性不够,个别降成本配套办法、规定等相互衔接不到位,有待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审计建议: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规范申报流程,提高补贴发放的透明度,争取让更多的企业享受相关补贴。二是要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清理中介服务事项。

五、补短板行动计划落实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补齐软硬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进展较慢。(1)河源市公共区域WLAN项目进展滞后,2016年计划投资0.6亿元,截至到年底,完成0亿元;(2)源城区公园东小学未按工作要求开工建设。

二是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较慢。截至2016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项目完成投资0.11亿元,仅完成2016年度投资计划0.3亿元的39%

三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度较慢。截至2016年底,全市尚未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全市尚未制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和2016年年度建设计划、全市尚未建立建设项目储备制度、全市尚未确定2016-2020年五年项目滚动实施计划和2017年底前开工的项目计划并实行项目库管理。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重大项目建设投入和配套资金额度普遍较大,地方财政尤其是欠发达地区面临巨大资金压力,难以弥补资金缺口。二是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足,规划与原土地利用总规划未能有效衔接、施工设计多次变更、建设手续不全等影响了整个项目进度。

审计建议:

一是要科学定位,量力而行统筹考虑当地重大项目,并做实项目准备工作,强化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鼓励、引导和创新融资方式,确保项目资金落实。二是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规划与当地城乡规划的科学衔接。三是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推进合力。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对涉及跨区域、跨部门的综合问题和重大问题,及时报请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河源市审计局 

2017年4月11日

 

 

信息来源: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