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16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
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情况报告
2016年第四季度,我局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去杠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地方金融机构运行风险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9个部门、4个乡镇、8个村和3家地方金融机构,主要情况如下: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精准扶贫政策制定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及时出台全市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办法;二是相关部门未正式出台市县级“1+N”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2、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建立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乡镇帮扶工作组或驻村工作队干部组成不符合要求;二是个别驻村帮扶人员存在走读现象;
3、贫困对象识别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违规纳入帮扶对象。
(2)部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未及时纳入帮扶对象。
(3)部分人口建档立卡管理不规范,信息不健全。
4、扶贫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深圳市未按规定落实对口帮扶市配套资金
(2)县级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
5、广东扶贫济困日部分认捐未及时兑现或未按协议到位。
(二)去杠杆政策措施落实和地方金融机构运行风险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未对绩效考核及薪酬机制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未建立外聘审计机构制度;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仅对内部职工董事建立履职档案,未对独立董事建立履职档案。
2、部分机构准备金充足程度偏低。截至2016年9月末,据银监非现场监管报表显示,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一般准备占风险资产比例低于1.5%,仅为1.07%。
3、股东资质不符合规定。深圳市客商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9月21日成为紫金县信用合作联社的股东,股权比例为2.6%,违反了《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金〔2015〕49号)的相关规定。紫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经于审计期间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
4、股东违规质押股票。部分金融机构的持股股东在其关联企业贷款余额超过持股净值的情况下,质押其所持股份在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
5、未将集团客户或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审计调查发现,2014年至2016年9月末,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和紫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未能有效关注和搜集集团客户及关联客户的有关信息,未将集团客户或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纳入统一授信管理。
6、部分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不足。截至2016年9月末,紫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不足,主要是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低于上年同期户数,未能实现对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金融服务目标。
7、部分金融机构对农业信贷支持力度不足。截至2016年9月末,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和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对农业信贷支持力度不足,未能实现涉农贷款“两个高于”金融服务目标。
信息来源: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