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16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稳增长
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情况报告
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我局对全市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主要对精准扶贫、降成本政策、去库存、去产能、补短板等5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抽查了发改局、经信局、国土局、住建局、人社局、国资委、财政局、河源供电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气象局、地震局、水务局、旅游局、文广新局、扶贫办以及公积金管理中心等17个市直部门单位,延伸调查了和平县、连平县等县区。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一)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1、基本情况。全市1251个村中有255个贫困村,其中:省直单位帮扶17个村,深圳市帮扶214个村,市、县区帮扶24个村。
2、措施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书记抓扶贫”。市、县、镇、村书记都把脱贫攻坚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把脱贫攻坚列为今后三年“头等大事、第一民生”来抓。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县区、挂钩贫困村。
(2)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目前核定农村贫困人口4.39万户12.13万人,其中:255个贫困村有贫困人口1.46万户4.71万人,面上村贫困人口2.93万户7.42万人;农村贫困人口中,有低保人口16112户、53033人,五保人口14074户、14686人。
(3)加大脱贫攻坚保障力度。河源市财政部门积极落实省的要求,每年安排7700多万元贫困人口发展资金,另外,对自身帮扶的14个贫困村和98个非贫困村,每年安排1260万元引导资金。积极争取深圳市对口扶贫,深圳已经确定三年内支持河源市7.56亿元贫困人口帮扶资金,另外对其帮扶的214个贫困村每村安排300万元以上专项帮扶资金。
(4)推进分散贫困人口脱贫工作。全市成立镇委书记为组长的乡镇帮扶工作组100个,安排523个市县单位包干帮扶523个非贫困村,向996个非贫困村选派扶贫联络员1084人,安排乡镇帮扶工作组扶贫干部2914人。乡镇帮扶工作组下设驻村工作小组996个,对接28018户分散贫困户,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
(二)降成本政策落实情况
1、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情况。一是建立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印发了《河源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源市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河源市市级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河源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二是落实了涉企收费减免措施。印发了《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三是简化了中小微企业涉企收费减免程序。印发了《关于调整市级政府非税收入减免缓审批期限的通知》。四是清理规范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五是停止了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
2、降低电力成本情况。根据省的部署,今年1月、6月两次下降一般工商业电价,下降幅度分别为每度电0.69分、1.68分。2016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工商业用户总售电量为5.67 亿千瓦时,累计已为一般工商业用户减负328.78万元电费。
3、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情况。一是优化社保险种结构。积极做好省实施医保城乡一体化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实施好大病保险、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定病种制度,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二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从其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的1%下调至0.5%,上半年为全市参保单位降低成本超过1600万元;从2016年3月1日起,将我市失业保险费率从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降至0.8%,个人费率降至0.2%,上半年为全市企业和个人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成本超过1500万元;从2016年8月份起,将我市内资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由3028元下调至2408元,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6.5%下调到5.5%;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0.7%下调到0.5%。
4、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措施落实情况。印发了《关于调整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和最高缴存限额的通知》,从2016年7月1日起,我市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5%,最高不超过12%;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高于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三)去库存政策落实情况
1、工作方案出台情况。除由市政府印发的供给侧改革行动方案外,市国土局还印发了《河源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年)》,将2016年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各县区。
2、房地产库存化解情况。截至8月30日,河源市商品房可售面积335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232万平方米,非商品住房103万平方米),1-8月共化解123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其中商品住房73万平方米,非商品住房50万平方米),商品住房消化周期为11个月,超额完成今年省政府安排给我市的商品房去库存3.75万平方米和我市供给侧改革去库存方案中2016年9.4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的工作任务。
3、鼓励户籍农业人口进城购房措施落实情况。建立个人购房财政补贴机制,对在市区范围内购房的,根据购房者的申请,由财政给予每套补贴5000元。东源县、紫金县也分别建立了个人购房财政补贴机制。
4、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情况。一是调整降低了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由缴存1年降低到6个月,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放宽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二是调整降低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或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住房按揭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2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低到20%;已拥有1套住房,但尚有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到30%。
(四)去产能政策落实情况
1、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出台了《<河源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方案(2016-2018年)>工作督查方案》(河经信函[2016]423号),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加强了督导检查。
2、工作推进情况。
(1)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情况。市国资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的领导。根据省市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国有企业的实际,计划在2016年底前全市完成33家“僵尸企业”的重组关停出清任务,其中县区27家,市属国有企业6家。
(2)“僵尸”企业职工安置情况。市直6家企业共分流安置255人,其中:广东华怡集团公司安置205人;市经发总公司安置32人;市工业交通物资供应公司安置13人(仅保留1名留守法人);市新河汽车运输公司安置5人(仅保留1名留守法人),另有22人安置工作正在落实中;市中国旅行社已在2010年进行改制,职工已安置完毕,只剩1名留守人员处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广东华怡集团下属监理公司的38名职工安置问题安排在该公司实施混改时解决。
(3)主要行业发展摸查工作情况。市经信局组织县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对全市钢铁、水泥、陶瓷、电力、新材料、医药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全面摸查,目前摸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4)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全市今年尚未有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待省下达我市产能退出任务后,再将任务分解到具体企业、具体项目,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5)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情况。今年上半年,我市产业园区实现税收10亿元,增长15.6%,占全市税收19%。1-6月,我市工业园区引进项目63个,合计投资156亿元, 3-10亿元项目18个、超10亿元项目4个,其中,省级产业转移园落户项目37个,合计投资120亿元。全市引进的63个项目中,深圳转移的项目29个,合计投资71亿元,占引进项目总数46%;东莞、惠州13个,占21%;广州、佛山等珠三角地区12个、占19%;港澳及省外地区9个、占14%。
(五)补短板政策落实情况
1、方案出台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做好河源市补短板工作,河源市政府于6月7日印发了《河源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方案(2016—2018年)》(河府〔2016〕32号),于6月17日确定了《河源市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重大项目》(河发改投资[2016]182号),涉及我市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重大项目38个,总投资3326亿元,2016-2018年计划投资2008亿元。
2、工作推进情况。
(1)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截止到上半年,全市共投资1181万元,建成市政燃气管道7.8公里(其中市区投资766万元,建成市政管道4.5公里,龙川、和平两县投资415万元,建成市政管道3.3公里)。
(2)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重大项目的通知》的要求,河源供电局2016年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投资共7.1亿元。升级改造项目涉及东源、龙川、连平、和平、紫金和江东新区的主网计划、配网计划、生产技改及营销技改。1-8月份共完成投资3.6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51.69%。
(3)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原中央苏区农村超高速无线局域网试点工作和全面应用推广工作,目前,龙川县通衢镇梅城村作为超高速无线局域网样板村试点工程已顺利完工并通过验收。二是全面推进我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光纤到户。按照《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16-2017年)的通知》(河府办〔2016〕8号),制定项目建设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将2016—2017年的项目建设清单印发到各县区及有关镇街,将工作职责分工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上半年,光纤覆盖用户能力326669户,光纤接入用户(其中:FTTH/FTTO用户55349户;FTTB+LAN用户19147户;农村光纤接入用户37781户;光缆线路长度16208.37公里,新增开通光纤入户城市小区158个,新增开通光纤入户行政村605个,4G(RRU)基站2474座,4G(BBU)基站1217座,WLAN热点17个,AP数240个,基站站址366个。
(4)完善互联互通交通网络。一是加快高速公路建设,上半年,武(汉)深(圳)高速公路仁化至新丰段(河源境内),汕(头)昆(明)高速公路龙川至怀集段,河(源)惠(州)(东)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三条高速公路顺利推进,分别完成投资1.45亿元、18.2亿元、5.5亿元,分别占年度计划投资的32.2%、60.7%、25.6%。二是加快高快速铁路和城际铁路建设,赣深客专正在进行地质钻探工作,第三方咨询单位已全面进入用地现场,已出具预审意见报市国土局,开展环评公参第二次公示及全文公示工作;龙川至龙岩铁路已完成“预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广河高铁设计单位已初步完成规划研究工作;龙川至汕尾铁路已完成“预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力争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及中长期铁路网建设规划项目。三是完善港航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省交通和航道部门正在对我市规划建设的东江航道河源至惠州段升级改造进行可行性研究,新港客货码头项目工可、设计、环评、立项等报批手续已完成。
(5)推进现代教育设施建设。一是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市教育局已起草《河源市本科院校筹建方案(稿)》,合力推进暨南大学本科院校河源校区筹建工作。二是加快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印发实施《河源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目前,全市公办幼儿园达171所,占比达31.9%,并且乡镇公办幼儿园实现全覆盖。义务教育均衡水平有新提高,全市义务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100%,缓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顺利推进。完成和平县特殊教育学校、紫金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实现特殊教育学校县区全覆盖,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政策。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降成本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
1、稳岗补贴发放工作滞后。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方案的通知》(河府〔2016〕32号)的工作要求,2016年需为全市企业发放稳岗补贴约4000万元。截至9月30日,全市共审核通过165家企业的稳岗补贴申请,合计发放补贴1249.55万元,仅完成全年目标的31.24%。
2、部分单位未及时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
(1)河源市水务局未开展中介服务清理工作。
市水务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审批事项中仍要求申请人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写的“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与《市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32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中“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的规定不符。
市政府第一批清理规范的32项中介服务事项还涉及市水务局审其它批事项3项,不再强制要求申请人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而是改为可以自行编制或者委托相关机构编制,但市水务局未对办理流程进行更改或者说明。
(2)河源市商务局在办理“非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时,仍要求申请人提供进出口许可证和电子钥匙,与《市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20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中“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认证机构(CA)证书,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制作后向申请人发放…”和“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电子钥匙,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制作后向申请人发放…”的规定不符。
(3)河源市国土局未及时更改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流程。市国土局虽然已经对办事流程进行清理,但未及时更改网上办事流程,对申请人办理业务存在误导。
(二)去产能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
1、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未完成录入。截至2016年9月30日,我市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尚未完成录入。主要原因是相关企业数据涉及时间跨度较长,数据量较大。
2、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滞后。2016年我市处理国有“僵尸”企业数量为4个,截至2016年9月30日,未有完成处置案例。
3、部分县区未成立国有“僵尸”企业处置领导机构。源城区、连平县尚未成立国有“僵尸”企业处置领导机构。
4、部分县区尚未上报国有“僵尸”企业情况。源城区、紫金县和连平县尚未向市国资委报送“僵尸”企业摸查情况。
5、产业投资晴雨表未按照要求发布。市发改局未按照去产能行动方案引导新增产业投资合理布局措施的要求发布我市产业投资晴雨表。
(三)去库存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
1、部分县区未及时研究制定本地区去库存的具体行动计划。审计抽查发现,连平县、和平县未及时制定去库存行动计划。
2、部分县区未制定鼓励户籍农业人口进城购房政策。审计抽查发现,连平县、和平县未按照市去库存行动方案要求制定鼓励户籍农业人口进城购房政策。
(四)补短板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
1、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滞后。一是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尚未出台;二是充电站建设尚未开展,2016年我市充电站建设任务1个,截至9月30日,尚未开展此项工作;三是充电桩建设进度偏慢,2016年我市共需建设充电桩6个,截至9月30日,尚未开工建设,仍在设计、招标阶段。
2、城市地下管廊建设进度缓慢。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暂无立项建设项目。
3、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大部分单位未按照市政府要求将工作进度情况主动报送市发改局,造成市发改局未能及时掌握工作情况。
河源市审计局
2016年10月13日
信息来源: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