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河源市区游泳场所水质监督抽检检测不合格场所(第二批)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我局组织疾控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对市区在用游泳场所水质进行了监督抽检,第二批共监督抽检游泳场所1家,检测指标为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浑浊度、尿素、pH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及浸脚消毒池水余氯等七项。
2024年市区游泳场所水质监督抽检结果(第二批)一览表
特此通告。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