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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实施方案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发布日期:2020-10-14 16:08:1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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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规范管理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河源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河府办〔2020〕3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确定了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总体要求是:到2025年,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健全,社会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明显增加,主体多元、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覆盖城乡、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发展目标是:2020年年底,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相关手续,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全市建成2家以上具有带动效应、可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021年年底,每个县区至少建成 1 家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025年年底,除东源县新回龙镇、锡场镇和半江镇外,其余各乡镇(街道)至少建成 1 家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

  《实施方案》明确了六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落实休假政策,加强科学育儿指导。二是加大对社区和农村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 。统筹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发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三是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四是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管理。完善登记备案制度,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加强卫生保健,强化安全监管。五是完善保障措施。加强用地保障,加强政策支持,加强队伍建设。六是加强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规范发展。

  《实施方案》还建立了《河源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成员单位及其职责,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细化政策措施,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



  2020年10月14日

  人口家庭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