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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0 10:19:3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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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机关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920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社会公益事业是增进民生福祉、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传承民族精神、引领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社会各界参与热情和关注度越来越高,但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主动、不及时、不全面,面对公众关切解读引导不够等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公信力和公平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25 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粤办函〔2018193号、201号、225号文的通知》(河府办函〔201810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加快建设人民幸福“心城”。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坚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群众监督。围绕组织实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按照谁牵头、谁公开的原则,推动实施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等举措,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就业科、就业中心、服务中心、养老科、医保科、市社保局)

(二)就业援助。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就业援助政策宣传,全面公开就业困难人员的条件、申请及认定程序和援助措施、方式、补贴标准、申请及审批流程;及时公开享受就业援助人员基本信息、援助措施、援助方式、期限和标准;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政策宣讲、解读工作;向社会公开监督、投诉举报方式。(责任单位:就业科、就业中心)

(三)社会福利。重点围绕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事项,全面公开相关政策,公开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责任单位:就业科、就业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科室(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细化本单位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当公开的事项,涉及的公开内容应纳入主动公开目录。公开目录的内容应根据法规政策的调整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严格工作标准。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梳理细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当公开的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强化敏感信息研判。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三)大力宣传引导。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载体和方式,扩大信息覆盖面。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优势,按照格式规范的要求,集中发布相关政府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测,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于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和考评办法,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