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
7月26日9时40分许,在和平县下车镇群丰村候车厅路段发生一起大型普通客车起步时碰撞到1名过马路的下车乘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深度调查和责任倒查工作的通知》(粤安委办〔2021〕203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请依法依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落实《广东省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引》,协调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调查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请根据《关于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粤安办〔2020〕28号)要求,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提交事故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县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县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同时要附上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有关情况。如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的,需向市安委会办公室说明情况。
河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9日
(联系人:江周明,电话/传真:3186968,邮箱:tj31869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