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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第二批)及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项目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1 11:00:2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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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局):

        为做好我市今年自然灾害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省财政厅、市财政局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第二批)及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用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按照《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河委办发〔2019〕65 号)要求,资金下达后由资金分配主管部门下达工作任务清单。据此,我局制定了 2020 年省级财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第二批)和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项目工作任务清单(详见附件),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情况于2020年10月20 日前书面反馈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1.2020 年省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第二批)及市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项目工作任务清单

                  2.2020年省级自然生活救助资金(第二批)及市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3.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生活救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工〔2020〕106号)

                  4.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生活救助资金(第二批)及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河财工〔2020〕69号)



河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冬,3186926)



附件1:

防灾救灾应急项目工作任务清单

资金项目名称

2020 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2020 年市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下达资金文号

粤财工〔2020〕106号、河财工〔2020〕69号

地区

任务清单

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

具体工作任务要求

1. 用于受灾人员过渡期生活救助;

2. 发放因灾遇难(失踪)人员家属抚慰金;

3. 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

4. 统筹用于解决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困难。

绩效目标

1.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有序开展;

2.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得到抚慰;

3.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按期开工、按期完工;

4.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附件2:

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省、市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主管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

项目金额

(万元)

182.97(其中省级102.97万元、市级80万元)

项目类型

基建类项目□ 经济发展类项目□ 科研类项目□ 民生类项目☑公共管理类项目□  公共安全类项目 其他项目□

运转性支出□  事业发展性支出☑

一次性项目□  经常性项目□

年度总体目标

统筹用于开展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家属抚慰。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倒房恢复重建完成率

100%

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家属抚慰金发放率

100%

因灾倒塌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率

100%

过渡期生活救助率

100%

因灾损坏住房修缮补助率

100%

质量指标

倒房恢复重建终期完成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受灾人员生活救助覆盖率

100%

灾后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按期开工率

100%

灾后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按期完工率

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