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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龙川县“4·1”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河安委办函〔2017〕10号
发布日期:2017-12-13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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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龙川县“4·1”一般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龙川县人民政府:

4月1日,你县佗城镇龙川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了1起车辆伤害致1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河源市工矿商贸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河安委2013〕5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安委会审查同意,以安委会文件报审核。经审核函复后,由你负责修改完善并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按规定要求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报办备案。

 

 

 河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6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