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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连平县“7·16”高空坠落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河安委办函〔2017〕23号
发布日期:2017-07-21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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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连平县“7·16”高空坠落一般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连平县人民政府:

7月16日,你县油溪镇连平县昕隆实业有限公司发生了1起高空坠落致1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河源市工矿商贸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河安委2013〕5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安委会审查同意,以安委会文件报审核。经审核函复后,由你负责修改完善并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按规定要求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报办备案。

河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8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