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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东源县“2·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09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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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东源县“2·10”较大道路

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

2014年2月10日17时15分许,在东源县灯塔镇下围村路段205国道2812Km+400m处发生一起小型轿车(粤LWQ733)与大货车(粤PL0857)迎面相撞,致小型轿车5人当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切实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河源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成立了“东源县 ‘2·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市安全监管局李少辉副局长任组长,市公安局徐学章副局长、东源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郭周正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监察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总工会和公安交警支队抽调人员组成,并邀请了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经过认真调查,已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有关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