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公告2024年第2号
按照《旅行社条例》,以下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内容 | 处罚情况 | 处罚依据 | 处罚作出日期 |
河文综罚字〔2024〕3031501号 | 广东南之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刘福利 | 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8958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 2024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