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河源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审议通过的《河源市2024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设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市科技局将于近期受理2024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结合2024年省大专项项目入库工作,需各相关申报单位对相关项目资料给予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范围
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项目实施内容属《方案》支持事项,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指南(附件1);二是项目需已纳入2024年省大专项项目入库清单(或已与市科技局签订合同书)。
二、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材料清单
1.《河源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必备)
2.《河源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必备)
3.申报单位注册登记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结合实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必备)
4.牵头或合作参与申报的企业须提供如下财务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纳税申报系统导出的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2024年截至11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必备)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承诺函由项目负责人以及牵头申报单位法人签署;(必备)
6.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联的佐证材料,包括(不限于):单位证明、自筹资金配套承诺函、前期研究成果及工作基础、合作协议、查新报告等材料等。(视实际情况提供)
7.项目指南相关专题对材料另有其他要求的,须一并遵从提供。
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二)项目申报材料制作
相关项目申报单位按上述材料清单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五份,纸质材料需与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传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同时需另行附上“附件目录页”,标明页码。相关需盖章、签名地方不得有缺失或遗漏,所有签名需本人签名(如无法本人签名,需申报单位征得项目业务主管科室同意后另行出具情况说明),不得伪造、冒领签名。
注:项目纸质材料经评审后由各科室另行返还县(区)科技部门以及项目单位存档。
三、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程序
(一)修改完善申报资料。项目负责人登录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按照有关要求,结合项目指南(附件1)完善已入库项目申报资料。相关项目由市科技局统一退回申报单位,项目资料再次提交系统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7∶00。
(二)县(区)审核推荐。各县(区)申报单位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经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项目归口业务科室。市直申报单位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项目归口业务科室。
(三)市科技局受理截止时间。市科技局相关项目业务归口管理科室受理项目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7∶00。
四、强调工作事项
(一)加强服务指导
在项目系统退回修改期间,各归口业务科室要加强对申报单位服务指导,相关工作信息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本人,提醒申报单位要根据已入库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对照项目指南(附件1)规定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以及实施周期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资料,注意更新(如财务、承诺函)等佐证材料。注:各科室在系统退回已入库项目前须自行下载全部项目资料并妥善保存。
(二)加强形式审查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强化对申报单位资信状况(可登录“信录广东”查询)的审查,全面审查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项目实施内容是否符合项目指南,需向市科技局出具《河源市2024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加强诚信管理
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内部科研诚信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内容真实可信,对违反科研诚信的相关行为,参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4〕2号)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联系方式
(一)科室业务咨询
规产科(五楼):钟辉昌 3389036
高新科(三楼):伍文彬 3389039
社农科(六楼):曾仕传 3885528
平台科(四楼):袁贵兰 3883809
(二)申报系统技术疑问咨询
刘峻洁 邱文虎 3883403
附件:1.2024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指南.pdf
2.河源市2024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