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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4 16:30:5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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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河源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根据《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河科〔2026〕33号)以及有关工作部署,现启动2026年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组建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为在河源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或市外注册高校的在河校区、市外注册三甲医院的在河院区,主要科研场所设在河源市内。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其中,申报组建企业类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主营销售业务收入的3%(研发经费超过1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申报组建公益类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近3年内在本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低于300万元,且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万元。

  (二)建有专门研发机构,研究方向和技术领域明确,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本领域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

  (三)有相对集中的工程试验用房和场地,具备开展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研发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

  (四)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工程技术队伍,具有培养高技能专业人才的能力。其中,工程技术队伍中的专职研发人员数不少于10人。

  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企业类工程中心的,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的研发设备和科研人员可纳入工程中心研发设备原值核算和科研人员数量。

  (五)制订有研发管理、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等科研管理制度。

  (六)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七)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严重学术诚信问题。

  (八)符合国家和省其他相关规定。

  二、申报数量

  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市级以上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高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专业类可申报1个。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请登录河源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xm.gdstc.gd.gov.cn/login/hy)进行注册,获取申报账号。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资料填报。申报单位在河源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写《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形式审查。市直有关单位和中央、省驻河源单位的申请资料由市科技局负责审查;各县(区)单位的申请资料由当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所有申请资料形式审查在系统平台完成。

  (四)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在系统平台正式受理后,申报单位通过系统打印申报书,按“申报书+附件目录+佐证材料”顺序统一胶装,一式三份送交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市直申报单位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注: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返还一式二份。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申报单位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二)强化主管部门服务意识。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注意梳理分析辖区重点企业申报可行性,加强政策宣贯,积极牵线推动产学研合作,主动开展申报业务上门指导服务工作。

  (三)强化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存在以下情况的,形式审查不合格:材料不齐全;佐证材料未经第三方认证;内容前后不一致;印、章、签名不规范;扫描文档不清晰、不完整;工程中心名称命名不规范等。

  另,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科技部门负责申报单位违法失信行为、近三年是否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的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如实填报《推荐汇总表》。

  五、申报时间

  (一)网上平台系统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17:00,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17:00。

  (二)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各县(区)科技部门及市直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10月27日17:00前将相关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规产科。

  六、注意事项

  市科技局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事项,申报单位应自主申报。关于材料组织梳理方面,请详阅《2026年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材料整理填报工作指引》(附件3)。

  七、联系方式

  业务工作联系:钟辉昌、赖韵莹  3389036

  平台技术支持:邱文虎      3883403

  附件:1.2026年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汇总表.doc

  2.关于印发《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河科〔2026〕33号).pdf

  3.2026年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材料整理填报工作指引.doc

  4.真实性承诺函.docx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