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源城区科学技术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河源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农业科技创新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要求,聚焦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赋能“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助力河源加快实现绿色崛起,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3〕981号)要求,现启动河源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申报设立9个专题,共21个支持方向。专题名称、支持方向及申报条件详见《河源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须依法在河源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市外高校、科研机构不受注册地限制。申报入库指南相关专题对申报单位另有其他要求的,须一并遵从。
2.申报单位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科研能力、运行管理规范、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等。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符合入库申报指南专题方向及要求,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
2.牵头申报单位同一专题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不包括定向委托、后补助类型项目),专题指南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3.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报单位须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等失信行为,按照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项目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河源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必备)
⑵《河源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必备)
⑶申报单位注册登记信息。结合实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必备)
⑷牵头或合作参与申报的企业须提供如下财务资料:纳税申报系统导出的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2023年10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1-10月份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备)
⑸《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必备)
⑹相关佐证材料。其他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联的佐证材料,包括(不限于):如单位证明、自筹资金配套承诺函、前期研究成果及工作基础、合作协议、查新报告等材料。(视实际情况提供)
⑺申报入库指南相关专题对材料另有其他要求的,须一并遵从提供。
2.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四)限制申报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后补助项目)2项以上(含2项)未完成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不得申报2项以上(含2项)的项目,违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及所申报项目。项目参与者前3名视为项目主要承担人。
2.在省、市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市科技计划立项。
4.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6.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存在严重漏缴、欠缴税款情况,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
三、项目入库程序
(一)单位申报
1.注册账号。首次申报的单位请登录河源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云平台(网址:www.hysti.gd.cn)注册单位信息,按属地管理原则填写科技主管部门信息(市直及市外单位在系统注册时主管部门统一选择“河源市科学技术局”),由所属科技主管部门指导注册单位申报并审核注册单位信息。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单位科研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同时获得本单位项目申报账号开设权限;由单位科研管理员账号为项目申报人开设申报账号和密码,项目申报人填写个人信息后,按申报通知和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填写完成后提交到申报单位审核。
3.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单位科研管理员登录河源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云平台,对所属申报人填报的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认真对照本年度项目申报的主体要求、项目要求、材料要求和限制情形等四方面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提交。审核后提交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市直单位申报的项目直接提交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二)初审推荐
1.形式审查。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通过申报系统平台对辖区申报单位所提交的项目,认真对照项目入库申报的主体要求、项目要求、材料要求和限制情形等四方面进行形式审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申报单位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申报主要内容是否符合本年度指南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另,市直及市外申报入库项目由市科技局相关业务主管科室负责形式审查工作。
2.汇总上报。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及市外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查、系统推荐和提交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
(三)业务科室审核
各县(区)及相关单位推荐至市科技局的项目审核工作由相关专题业务主管科室负责。业务科室通过申报系统平台,对照本年度项目申报的主体要求、项目要求、材料要求和限制情形等四个方面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统一报规产科汇总。
(四)市科技局审定
对通过业务科室审核的项目经市科技局研究审定后,下达项目入库文件,纳入2024年省大专项项目库。对不符合入库要求的项目,相关科室应及时退回项目申报单位,并注明理由。
四、相关工作说明
(一)项目入库结果应用。根据省科技厅工作部署,组织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是为2024年省大专项项目立项工作提前储备具备可执行条件的项目库,项目取得入库资格仅作为项目立项支持的前置条件。
(二)后续立项工作安排。待省切块下达我市2024年省大专项具体资金额度后,市科技局将按有关程序对入库项目组织评审、立项等工作。入库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请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入库资料填报工作。
(三)存在预期调整情况。根据省最终下达年度分配资金额度,考虑预期存在资金缺口的情况,市科技局将结合实际对相关专题拟立项数量、拟资助额度标准给予调整。鼓励项目单位自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可通过上传《自筹资金配套承诺函》给予体现。
(四)纸质书面材料报送。入库项目纸质书面材料具体报送方式、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建议申报单位自行把握是否提前准备好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受理总体要求为:按项目申报书、材料目录页、可行性报告、承诺函、其它相关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须与网络申报系统填报上传材料内容保持一致;相关盖章、签名地方不得有缺失或遗漏,所有签名须本人签名(如无法本人签名,申报单位须另行出具情况说明)。
(五)市灯塔盆地农高区项目推荐。市灯塔盆地农高区农业科技创新局要依托相关县进行工作衔接,必要时可采取出具工作函件形式,委托相关县科技主管部门代为系统推荐其组织申报入库的项目(须在系统推荐时明确注明:受XXX委托代为系统推荐)。对代为推荐的项目,不占用相关县的指标名额,其初审推荐工作职责由市灯塔盆地农高区农业科技创新局负责,涉及到的相关县级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配合,为农高区的创建尽责尽力。
五、系统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在线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17:30,请各申报单位注意提交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17:30。项目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期间可退回申报单位修改,一经推荐至市科技局,除涉及超额申报、系统技术问题等情况,原则上不再退回申报单位修改。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系统技术疑问咨询
刘峻洁 邱文虎 3883403
(二)专题业务咨询
办公室(四楼):黄 强 3880001
规产科(五楼):钟辉昌 3389036
高新科(三楼):伍文彬 3389039
社农科(六楼):曾仕传 3885528
平台科(四楼):袁贵兰 3883809
附件:
1.河源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申报指南.pdf
2.河源市2024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推荐汇总表.xls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