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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源市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河科﹝2021﹞30号)
发布日期:2021-07-13 16:38:4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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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源城区科学技术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19〕63号)精神,促进我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根据《河源市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科〔2017〕29号),现就申报2021年度我市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人口健康、生态保护、环境治理、节能减排、智慧城市、城建交通、食品检测、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预防及高校科研等社会发展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河源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2、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积累和工作基础;

  3、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技术装备。

  (四)项目必须在河源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科技和产业政策,有利于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承担项目2项以上(含2项)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有1项以上(含1项)合同逾期1年未提交验收申请的,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1项市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违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及所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给予立项支持:

  1、有违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项目;

  2、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知识产权归属不清晰的研究项目;

  3、属低水平、重复引进开发的应用推广项目;

  4、一般常规业务性质的工作任务项目;

  5、不具备产业化基础的生产工艺及产品研发项目;

  6、教学类、社会科学类研究课题。

  (六)经费预算。对经评审立项的项目,不安排财政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所需研发投入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用户需要在河源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www.hysti.gd.cn)同时注册单位和个人账号,完善单位和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和个人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在线填报《河源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书》,编写上传《项目技术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背景、技术来源、技术水平与创新性及实施方案等)。并提供上传相关附件:

  1、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必须)

  2、项目查新报告(1年内有效);(必须)

  3、涉及行业行政审批许可资质认证的,需提供相关许可认证材料复印件;(必须)

  4、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其它辅助材料。

  经项目申报单位、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及市科技局逐级在线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县(区)单位申报项目,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含项目推荐汇总表)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申报项目直接报送市科技局。(注:如有行业主管部门的,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9日下午17:00时,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下午17:00时。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下午17:00时。

  五、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文明路43-1号市科技信息大楼六楼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业务科联系人:伍文彬 袁仪珈  0762-3885528

  平台技术支持:叶江涛 邱文虎 0762-3883403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