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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08-02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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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是政府行政职能部门。下设一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和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分别是地震局、河源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河源市科技信息中心,均为独立核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科技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地方性科技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性建议,编制和实施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市重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科技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四)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全市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工作计划,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验室体系和重点科研基地、产业创新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订科技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措施,负责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的申报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五)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六)组织实施深化产学研合作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规定,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和专业镇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体制改革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九)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推进民营科技工作,负责河源国防科技装备动员相关工作。 
  (十)负责管理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专项资金,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 
  (十一)负责科学技术奖推荐和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二)拟订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及有关国际组织间的科技合作项目,承办涉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
  (十三)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知识产权有关的法规和政策;拟定地方知识产权发展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牵头拟定并协调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牵头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涉外应对、维权援助机制,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统计、考核制度。
  (十五)组织开展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负责全市专利工作,贯彻落实专利优惠、奖励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负责专利代理机构设立的初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工作,牵头协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与管理。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震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级政府防震减灾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管理地震监测预测和群测防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地震监测预测规划;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异常核查及群测群防工作。

(三)管理本地区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地震灾区重建的抗震设防标准,参与灾区重建规划编制工作,保护典型地震遗址、遗迹。

(四)负责和指导地震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单位编制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对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避难场所的设置管理、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承担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及时收集、保存有关地震的资料和信息,并建立完整的档案。

(六)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工作与交流;指导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

(八)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源市科技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金科网络系统的运作及农村技术信息“村村通”工程服务站(含信息采编)的运作。为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广大科技人员及农村广大农民检索、咨询、查阅各类科技信息、资料和农业实用技术信息、农产品销行情服务。

河源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协助企业建立技术依托,组织新技术的开发应用、示范和推广;组织企业新产品参加国内外的交流与展示;组织企业人才培训;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及科技成果奖励提出初审意见。技术开发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为企业引进、吸收及消化各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组织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等进行试验示范,为推广应用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在编统发工资人员19人,统发退休工资人员8人。地震局在编人员7人、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在编人员5人。市科技信息中心在编人员3人、统发退休工资人员1 人。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含省追加专项资金收入)252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5.7万元、专户拨款收入5.0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比上年都有所增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以及增加了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等。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含省追加专项资金支出)252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515.7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支出5.05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69.44万元,占22%,其中:工资福利支31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5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951.31万元,占78%。主要项目有:2015年科技装备动员项目经费29.82万元;专利资助项目、知识产权宣传项目119.52万元;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105.05万元;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1500万元、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专业镇转型项目)、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调研项目及科学阳光平台数据库建设144.44万元、财政预算内项目经费(科技调研经费、知识产权业务经费)18万元、办公大楼修缮经费17.02万元、河源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地震事业费12.62、其他支出(三赛考核资金)4.85万元。基本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了36.4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增加了;项目经费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了1933.31万元,主要是工业园区专项资金财政直拨企业项目经费增加,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增加。

四、“三公”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 8.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4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 0 辆、更新购置0 辆,购置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2)公务车保有量 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4.4万元,平均每辆2.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7 万元,接待35批次。人数36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到我局指导工作接待费用,和平,龙川、紫金、连平科技局领导到市里参加科技工作会议等相关会议的接待费用。对比上一年度,减少了15%,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03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接待批次及人数相对减少。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59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23.21万元,增加了14%。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年增加了。

5.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6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7.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无可公开的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附件:河源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17728           

 

信息来源:河源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