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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河源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30 11:37:53 来源:粤人社厅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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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组织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评审工作实际,现向各相关单位征集河源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征集工作遵循个人自愿、单位和地区择优推荐的原则,优先推荐资历深、专业技术工作经验丰富、受聘高级(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评审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好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有多年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并取得同层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高一层级职称1年以上。

  (五)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六)鉴于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属于首次开展以及基层职称评审专家相对缺乏的情况,此次,可以征集部分不具备职称但在行业中具有公认知名度并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入库。

  三、申报程序和方式

  (一)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附件1)划分的专业类别(包括技能技艺类、经营管理类、生产应用类),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推荐入库。

  (二)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经个人同意,组织推荐,由人选所在单位填写《河源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附件2),并附推荐入库人选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择优选聘,并汇总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10月22日前将技能技艺类(烹饪、家政)的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箱:hyszjk@126.com,纸质材料报市人社局六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申报农业类乡村工匠的请将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通过粤政易发至市农业农村局钟雯姬,纸质材料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河源市源城区穗香街13号)。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

  2.河源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9日


河人社发〔2021〕44号(人、农)关于征集河源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