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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河源市2018-2019年戒毒康复人员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2 10:05:38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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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河源市2018-2019年戒毒康复人员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0日   

 

 

 

 

河源市2018-2019年戒毒康复人员

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全国、全省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戒毒康复人员充分就业质量就业,根据《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全民禁毒工程实施方案(2017-2019)>的通知(河委办〔2017〕45号)》精神,现就我市2018-2019年戒毒康复人员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大职业培训力度,促进就业、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和质量就业,全面做好戒毒康复人员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实现禁毒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建立健全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援助工作体系,着力解决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再就业问题,全力构建平安河源、和谐河源。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促进培训、平等就业、关怀相助。

三、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市、县区、街镇、村居“四级”就业援助基础台账和就业援助帮扶工作机制;针对戒毒康复人员实施就业援助,积极开展岗位帮扶、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做到二个100%,即:有职业培训意愿的戒毒康复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率达到100%,有就业意愿的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率达到100%。

四、援助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职业培训愿望或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戒毒康复人员。

五、援助内容

(一)免费提供就业服务。依托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戒毒康复人员免费提供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宣传、创业事务办理等就业服务及劳动保障信访、监察、维权服务。

(二)大力实施岗位援助。积极开发、收集就业岗位,及时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就业岗位。特别是要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三)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愿望的戒毒康复人员要积极组织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树立就业信心,转变就业观念,提升求职技能,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四)积极开展创业帮扶。鼓励戒毒康复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帮扶服务。

(五)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对符合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或招用戒毒康复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要积极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或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及创业资助、创业资金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创业政策,确保就业创业专项补贴资金及时到位,促进戒毒康复人员稳定就业、自主创业。

六、工作措施

(一)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各街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要指导辖区内各村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安排专人通过采取走访调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其就(失)业情况和家庭生活情况,并登记造册,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建立就业援助实名制台账。对其中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特别是符合就业困难对象认定条件的,要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纳入重点援助对象范围进行帮扶。

(二)制定援助计划,实行分类帮扶。对纳入就业援助帮扶的戒毒康复人员,结合其实际所需帮扶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实行分类帮扶。

(三)加强与企业交流,搭建用工平台。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通过上门走访和座谈交流的形式,宣传就业政策,掌握用工信息,了解企业在吸纳安置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打消企业在招用戒毒康复人员就业过程中的顾虑和误区,积极为企业和戒毒康复人员双方搭建用工平台。

(四)开展跟踪服务,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经常通电话,每月一家访,就业后一回访”的跟踪服务制度,对已登记的就业援助对象开展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的“三回访”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戒毒康复人员就失业情况,做到就业有指导、援助有记录、效果有跟踪。

(五)开发就业岗位,实施岗位援助。一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如:1.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编制外的后勤保障岗位,如保安、收发、清洁、设施设备维护等岗位;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服务性岗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基建项目、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服务性岗位;3.政府及其部门组织社会公益活动产生的临时性岗位,如法制宣传公益活动、扶贫活动、文化活动等临时性岗位;4.政府及其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协管岗位,如: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共交通协管员、社会治安协管员、环境卫生协管员等;5.其他公益性岗位。如财政拨款的市政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清洁、绿化及社会治安、城市交通、车辆保管等公益性岗位;政府投资的促进(再)就业基地、有关部门及行业投资兴建的再就业市场等的摊位、商铺及基地的管理服务性岗位;政府投资兴建或政府给予优惠政策的各类经营性市场、商铺、摊位;政府特许经营的公共服务项目,如书报亭、电话亭、福利体育彩票销售点、飞机车船票销售点等岗位;政府资助的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老养老、社区卫生、保健、体育、文化、治安、绿化保洁等社区服务岗位;二是大力发展社区实体,开发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岗位,如社区保安、社区保绿、物业管理等岗位;三是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专场(定点)招聘会”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岗位供需对接,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寻找一个适合的就业岗位。

(六)开展就业培训,促进就业和创业。通过对现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人力资源的整合,结合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制定培训方案,提供培训专业和培训信息,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特别是能够实现即时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培训,尽可能提高戒毒康复人员的择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转变择业观念,树立就业和创业信心,尽早实现就业和创业。

(七)鼓励自主创业,开展创业帮扶。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戒毒康复人员要结合其自身实际情况实施创业帮扶,组织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帮助他们解决资金问题,为戒毒康复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供保障。

(八)落实各项补贴,开展政策扶持。一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戒毒康复人员要加大税费减免政策宣传,积极联系税务、工商等部门,帮助其享受税费减免政策。二是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戒毒康复人员中已经实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鼓励其参加或接续社会保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戒毒康复人员中新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对吸纳安置戒毒康复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要帮助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三是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戒毒康复人员,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要为其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四是对符合享受培训补贴、创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条件的,帮助其落实相应补贴政策。

七、工作步骤

根据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分级管理、督导检查的工作原则,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分四步实施。

(一)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各村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采取走访调查的方式,建立辖区内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援助实名制台账,并以电子台账的形式上报街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街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汇总后上报县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最后由县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分别上报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备案。

(二)制定计划,分类帮扶。根据戒毒康复人员不同情况制定就业帮扶计划,特别是重点做好戒毒康复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

(三)实施援助,跟踪服务。对援助对象开展各项就业帮扶,做好帮扶内容和相关事项的记录,进行动态跟踪服务。

(四)督导检查,落实责任。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县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援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街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的援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街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对村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的援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迟缓的及时进行通报整改。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禁毒社会化工作是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件大事,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地措施,确保全市戒毒康复人员培训就业援助工作全面推进。

(二)加强领导。成立市人社局戒毒康复人员培训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文胜(副局长)

副组长:谢振球(就业促进科科长)

       杨建明(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谢新友(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员: 黄月祥(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日光(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斌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黄月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戒毒康复人员培训就业援助具体工作。

(三)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包括:1.建立挂点联系、督导、帮扶县区工作,建立常态履职工作机制,积极组织、指导全市就业创业系统落实禁毒工作职责,积极发挥部门、行业优势,设立并开展具有全市就业创业系统特色的全民禁毒工程项目;2.主动与其他市禁毒委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开展禁毒工作,联合出台禁毒执法规范化文件或召开联席会议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3.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禁毒宣传“六进”(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场所、进单位、进农村)活动;4.出台全市就业创业系统方面的禁毒自律、管控、预防职责清单、指引或规范并推动实施。各县区参照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开展工作;5.其他工作。

(四)宣传动员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培训就业的重要意义,吸引更多的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戒毒康复人员培训就业援助工作中来。要将深入挂点地区督导情况报告、挂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图片视频、简报及时上报市人社局戒毒康复人员培训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经费保障。按照中央、省和市就业创业和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戒毒康复人员培训就业政策类补贴和创业常规类补贴纳入中央、省和市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