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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就业创业政策小课堂】第13期: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发布日期:2026-07-07 10:22:2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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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类补贴-单位申请)

  问:我们公司是大型家政公司,长期为家政人员缴交社保,人社部门有补贴吗?

  答:家政服务企业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0人以上(粤东西北地区为20人以上),可以申请“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问:补贴按什么标准计算?每年能领多少次?

  答:按上一年度月平均缴费人数,每1人1000元(不足1人部分不计算),每年补贴一次。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每年度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河源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3293000

  源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3328802

  紫金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7822992

  龙川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6999820

  连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4302993

  和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5699806

  东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762-8808222

  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0762-313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