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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就业创业政策小课堂】第12期: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发布日期:2026-06-26 15:30:4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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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类补贴-单位申请)

  问:我企业想为乡村振兴出力,招用脱贫人员有补贴吗?

  答:有“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按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问:申请流程复杂吗?需要什么材料?

  答: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时请提供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与劳动合同。

  问:该项补贴能和其他招工补贴重复领吗?

  答: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河源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3293000

  源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3328802

  紫金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7822992

  龙川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6999820

  连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4302993

  和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5699806

  东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762-8808222

  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0762-313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