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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就业创业政策小课堂】第9期: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发布日期:2025-12-29 11:25:49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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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类补贴-单位申请)

  问:我失业以后已经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请问有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吗?

  答: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可以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就职。

  问:请问这些岗位有补贴可以申领,我能申请吗?

  答:劳动者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每人每月可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市现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问:请问我该怎么申请这一项补贴呢?

  答:该项补贴由用人单位按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岗位开发申请,审核通过的,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月向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动者发放补贴。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河源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3293000

  源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3328802

  紫金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7822992

  龙川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6999820

  连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4302993

  和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5699806

  东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762-8808222

  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0762-313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