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街道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开发了社区保洁、保安等公益性岗位,并招用了就业困难人员,是否可以马上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
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1.岗位合规:岗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2.人员匹配:相关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3.社保缴纳: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问:公益性岗位补贴按什么标准发放?能享受多久?
答: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市现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给予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问:申请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申请时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请注意,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且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河源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3293000
源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3328802
紫金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7822992
龙川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6999820
连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4302993
和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5699806
东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762-8808222
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0762-3133213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