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 就业创业工作动态
【河源市就业创业政策小课堂】第7期: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
发布日期:2025-12-05 09:41:1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社保类补贴-单位申请)

  问:我公司是员工制家政企业,给员工交社保有补贴吗?

  答:用人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申请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

  问:补贴具体怎么计算?能享受多久?

  答:按不超过用人单位缴纳社保部分的50%给予补贴,每人最长可享受3年。

  问: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多久申请一次?

  答:申请时请准备一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不叠加享受。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河源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3293000

  源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3328802

  紫金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7822992

  龙川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6999820

  连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4302993

  和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5699806

  东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762-8808222

  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0762-313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