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类补贴-单位申请)
问:我司招聘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请问有相关的补贴吗?
答:企业、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问:这项补助的补贴金额有多少?
答: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注意,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问:何时可以开始享受此项补助?
答:该项政策属免申即享,相关用人单位需配合人社部门做好信息核实。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河源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3293000
源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3328802
紫金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7822992
龙川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6999820
连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4302993
和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5699806
东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762-8808222
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0762-313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