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类补贴-个人申请)
问:我毕业后就来到河源工作了,有哪些就业补贴可以申领?
答:如果你是属于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那么你可以申领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问:所有在河源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都可以申领吗?
答:如果劳动者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则不符合申领的条件。
问:如果我符合补贴条件的话,要怎么申请呢?
答: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网上申请成功后把相应纸质申请资料提交至就业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以下是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应提交的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申请表(系统导出并签字)。
注意:本项补贴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河源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3293000
源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3328802
紫金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7822992
龙川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6999820
连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4302993
和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62-5699806
东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762-8808222
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0762-313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