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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家政人员也能评职称!全市乡村工匠家政职称评审正式申报啦
发布日期:2021-11-02 11:02:25 来源:河源人社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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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家政产业人才高质量发展,让家政人才更好地施展专业技能,快速培育和壮大河源市乡村家政产业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以及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河源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45号)等工作部署,近日,河源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河源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河家职函〔2021〕3号)。

  一、时间安排

  (一)审核材料。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9日为受理各单位申报人申报中、初级职称材料的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评审。2021年11月26日前为我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评审委会开评时间(具体时间由评审委员会另定)。

  二、申报评审范围

  在河源市境内涉农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家政管理等乡村工匠专业领域的在职人员。

  2021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家政工作,认真履行家政行业的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作风端正。

  3.身心健康,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4.乡村家政专业人才参加的各类技能培训和授课情况可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

  5.申报者需提供相应类别的职业证书(已登记注册),职业类别及范围与申报者专业相一致。

  6.申报专业应与实践能力考核专业一致。

  (二)评审条件

  1.乡村工匠家政专业初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及中级(工程师)的评审条件参照省要求(详见附件1)。

  2.申报材料时效截止至 2021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

  (二)在职在岗证明。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原则上须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社保凭证原件,如无社保的可以提供劳动合同或由村委会、县(区)农业农村局开具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三)学历(学位)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业绩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认证证书、参赛证书、租赁合同等,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业绩成果材料由用人单位(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由村委或县(区)农业农村局)和评委会办公室审核验证。

  五、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网上申报。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今年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启用网上申报系统(详见附件3)。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科创数字港申报。

  电脑端:科创数字港首页:https://kcszg.com/

  手机端:申报者通过科创数字港APP申请,扫码下载安装科创数字港APP。

  (二)纸质申报。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除网上申报外,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共5份表(详见附件4),其中表三需要申报者自行填报,其余四份表格在申报系统提交申请资料成功后可直接下载(下载表格后已经填写好的内容不允许重新编辑和修改)。

  (三)材料审核及评前公示

  1.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各用人单位(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由村委或县(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人提交的学历(学位)、业绩成果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签署核对人姓名、出具意见、注明日期、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出具意见格式为:经核,原件与复印件相符。

  2.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由村委或县(区)农业农村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11月19日前完成)。

  3.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由个人)应根据管理权限将审核合格的纸质申报材料,以及《乡村工匠专业人才(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按时报送至相应评委会办公室复核。

  4.评委会办公室复核。评委会办公室对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提交的评审表格、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对学历(学位)、业绩成果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进行验证,并加盖验证章。同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

  (四)纸质材料送审流程

  个人申请→用人单位(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由村委会或县(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河源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六、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评审结束后,河源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做好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人社局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的相关材料。

  (二)对评审取得职称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七、收费规定

  今年是我市首次开展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对申报人员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

  八、其它要求

  (一)评委会将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评审各环节作出合理安排,申报人员要积极配合评委办及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对于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将分批次通知到现场核验材料原件等。

  (二)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将每个申报人员材料单独密封后汇总寄送(收件人:河源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收件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泰路东江湾二期8栋商铺101、102号/河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202室;联系电话:3660306)。

  附件:1.乡村工匠家政专业类别职称评审条件

                  2.乡村工匠系统需上传证明材料清单

                  3.乡村工匠线上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