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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施策 补齐短板
发布日期:2018-05-28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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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施策  补齐短板

——河源六大举措力促贫困人员养老保障政策落实

 

河源市人社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要求和省厅领导在全省城乡居保扶贫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精神,主要从“六大举措”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确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社保扶贫工作,全局上下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工作目标要求,主动与扶贫办、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对接,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贫困人员动态管理信息。同时,要求各县区人社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积极筹集资金帮助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参保缴费,努力以更好的扶贫工作成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河源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主动作为,加强协调。2018年以前从中央、省到市均无政策文件明确规定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资金来源,加上我市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县区财政无法筹集资金为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导致我市2016、2017年仍有部分贫困人员未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切实解决自精准扶贫工作以来我市仍有部分未参保贫困人员问题,结合审计部门整改工作要求,我局迅速行动,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召开城乡居保精准扶贫工作专项研讨会议,确定由县区财政负责为我市2016年、2017年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三、信息比对,应保尽保。在落实代缴财政资金来源后,我局与残联、民政、扶贫办等部门积极开展2016、2017年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数据信息比对工作,认真做好未参保贫困人员情况台账,进一步夯实为我市未参保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工作基础,确保应保尽保。经多次比对,2016、2017年我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51943人、城乡重度残疾人员8212人、五保户947人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四、精准施策,补齐短板。为切实将我市贫困人员100%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确保一个不能少,在充分做好2016、2017年贫困人员参保情况台账后,我局与财政、扶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为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通知》,与财政、残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工作的通知》,与财政、民政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五保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精准施策,全力做好2016年、2017年部分未参保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工作,并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督查组,将于今年6月中旬到各县区督查代缴工作进展情况,切实补齐短板,助力精准扶贫。

    五、摸清底数,助力脱贫。为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准扶贫工作,我局及时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 民政厅 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340号)至各县区,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信息比对,摸清底数,建立本地区城乡居保精准扶贫工作台账,准确掌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督促社保经办机构做好为贫困人员参保登记及缴费等经办服务准备工作,拓宽服务渠道,完善服务手段,加强作风建设,以扎实的作风成效促进城乡居保精准扶贫工作有效落实,切实服务扶贫工作大局,助力贫困人员精准脱贫。

    六、出台政策,狠抓落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出台了《河源市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办法》(河人社规〔2018〕2号),明确2018年我市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由市、县区财政部门按20%、80%的分担比例全额代缴。市人社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协调各级扶贫、民政、财政、人社(社保)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各司其职,狠抓落实,积极为做好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作贡献力量,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准扶贫工作任务。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相关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成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做细做实城乡居保精准扶贫工作,努力在人社领域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东北部核心城市和“两个河源”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