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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2020年无收入进项如何开完税证明?
发布日期:2020-11-18 09:20: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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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小微企业2020年无收入进项,因投标需要开具完税证明,如何开具?网上电子系统因2020年无打印数据无法打印完税证明。去到前台办事员说也开不出这个证明,那要如何才能出具完税证明?

  答: 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第十七条“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纸质税收票证。其适用范围是:(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三)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四)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税务机关在确保纳税人缴、退税信息全面、准确、完整的条件下,可以开展前款第四项规定的税收完税证明开具工作,具体开具办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建议参考上述政策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