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 行政事业性收费
河发改价格函【2022】2号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8 15:24:1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河发改价格函【2022】2号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