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河源市蓬莱园、河源青龙园公墓收费文件的通知
河发改价格函〔2026〕98号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河源市蓬莱园公墓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省关于经营性公墓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河源市蓬莱园、河源青龙园公墓已由民政部门制定收费参考区间。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河源市蓬莱园公墓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的批复》(河价〔2013〕142号)和《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源青龙园公墓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的批复》(河发改审批〔2018〕150号)。
以上文件废止后,墓穴(格位)费、护墓管理费等标准按民政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0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