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河发改价格〔2025〕53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教育、财政部门: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号)转发给你们,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政策,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贯彻落实,认真做好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强化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监督等工作。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日
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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