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发改价格〔2022〕133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7日
河发改价格〔2022〕133号-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