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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河源市深河中学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2-06 17:11:47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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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发改价格函〔2024〕21号

 


 

河源市深河中学:

转来《关于深圳中学河源实验学校收取学生住宿费的请示》悉。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鼓励学校持续改善学生住宿条件,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有关规定,现就你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200元/生·学期。住宿费含水、电等费用,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二、有关事项

(一)学校要加强收费和住宿管理,保障学生的住宿质量。同时,要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不得因收费问题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二)学校应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财政票据。

本通知自2024年春季入学起执行。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源:价格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