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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市场监管局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2021-12-30 15:26:1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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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元旦、春节佳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持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特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反价格垄断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守法经营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

三、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规定和收费公示制度。要在经营和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价目表或标价签,注明所经营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和有偿服务收费等有关情况,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经营者要依法经营,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在打折促销过程中应自觉规范降价、打折、返券等优惠销售行为,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如实标示馈赠品的品名和数量,不得馈赠假冒伪劣商品对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应明确标示,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模糊赠售、误导性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五、各客运服务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严禁趁节日交通繁忙之际随意涨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六、各景区景点等旅游单位要做好门票价格、导游讲解和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工作,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

七、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所有实行收费的停车场,应在其显著位置放置或张贴标明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停放时限、服务内容、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车主和社会监督。

八、宾馆酒店、餐饮业、洗车场、家政服务、美容美发场所等服务行业的经营者应要做好明码标价履行价格承诺。价格如有变化,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九、防疫物资(防护用品)经营者要做好明码标价,不得散布有关防疫物资不实价格信息,严禁哄抬价格,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节日期间的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杜绝恶性价格纠纷事件发生,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同时希望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