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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1-06-08 12:02:1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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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自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7个月的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着力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医疗美容、涉农商品、教育等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此次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内容:一是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平台企业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二选一”,实施限流、屏蔽、流量劫持、数据杀熟、捆绑软件、恶意不兼容等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或者运行的不正当争行为。经营者采用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误导性展示用户评价、以恶意好评触发电商平台惩罚机制、虚假营销、虚构流量数据、虚构交易互动数据、对经营者自身或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利用新技术手段、新媒体、新型销售模式开展虚假宣传的行为。组织专业团队、利用专门软件工具刷单炒信。利用网络软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直播带货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二是加强网络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商誉保护。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APP名称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利用电商平台、朋友圈、短视频等新型渠道销售仿冒服装、日用品等民生重点商品。经营者、平台企业对同行业竞争者通过雇佣专业“水军”、“黑公关”等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规商业炒作行为。利用庆祝活动宣传报道或者领导人讲话内容等对其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假借“特供”、“专供”等名义对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会销等方式,对与庆祝活动相关的工艺品、纪念品等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四是严厉打击违法促销行为。线上促销活动中促销信息公示不明确。采用欺骗性的手段开展有奖销售活动。最高奖金额超过五万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利用“进店送”“扫码送”开展违法有奖销售行为。线上线下促销中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五是大力查处医药购销企业不正当营销行为。在医药购销过程中给付“回扣”。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借助科研合作、学术推广等名义,在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科研经费等重点领域进行利益输送等商业贿赂行为。疫情防控物资出口企业在获取相关生产资质、参加招投标及供应商审查、签订采购合同、组织生产销售、目的地货物通关、外方质量抽查等环节存在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六是着力规范医疗美容等医疗服务行为。医疗美容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与通过店堂、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有关美容效果的承诺不一致的行为。对美容效果作缺乏科学依据或者支撑的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擅自使用他人知名标识、误导性宣传等多种混淆方式,使消费者误认为与其他知名医疗机构存在关联,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七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农村、城乡结合地区生产销售仿冒农资产品,侵害农民合法权当的行为。以“保健”为名推销普通商品、伪高科技产品、保健理疗产品等,宣称有疾病治疗或预防功能等侵害老年、病弱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在线培训机构、早教机构等对师资、培训效果等作夸大、不实宣传的行为。擅自使用少先队标识标志、对近视眼镜功效作虚假宣传的侵害学生、家长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强调,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对于维护公平竞争、激发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紧迫感和重要性,针对近年来本地区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当前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的迫切要求,深入排查相关案件线索,积极拓宽执法领域,提升执法能力,争取全面查办反不正当竞争各类型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着力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局价监竞争科王思维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