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17〕616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6号)部署,更好地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工作预案的通知》(粤价〔2003〕131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