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河源市源城区啸仙中学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河发改价格函〔2026〕46号
河源市源城区啸仙中学:
转来你校《关于河源市源城区啸仙中学收取学生住宿费的请示》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你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50元/生·学期。住宿费含水(热水)、含电(空调)等费用,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二、其他事项
(一)学校要加强收费和住宿管理,保障学生的住宿质量。同时,要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不得因收费问题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二)学校应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财政票据。
本通知自2026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财政局
2026年4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