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 服务收费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市直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8 09:48:03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河发改价格函202263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市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直中小学校:

强化课后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7)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380/·学期,服务收费保障范围为正常上课日下午2个学时的课后服务。向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时,如财政对课后服务经费有补贴,应扣除财政经费补贴部分后收取。

二、课后服务收费坚持非盈利和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经费,学校应定期向学生及家长公布收费收支清单,接受家长监督。

三、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特殊需要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提倡对个别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

、各学校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公示本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优惠政策和投诉咨询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本通知2021秋季学期起执行,源城区和江东新区可参照执行如国家或省有新的政策规定,以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        河源市教育局

202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