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价格〔2021〕336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河源市义务教育
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39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河源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10人及以下班型40元/课时·人次;11-20人班型35元/课时·人次;21-30人班型30元/课时·人次;31人及以上班型25元/课时·人次。上述收费标准最高可上浮10%,下浮幅度不限。每课时标准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执行。
二、其他有关问题
(一)学科类范围界定。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的学科类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 物理、化学和生物。今后学科类范围如有调整,按教育部门规定执行。
(二)加强收费行为监管。各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通过网站、收费场所、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三)建立收费信息报告制度。培训机构每年6月底前要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分别报送给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三、执行时间
本文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各地要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