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及机构执行水电气价格政策等问题的通知
河发改价管函〔2020〕150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及机构执行水电气价格政策等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河源供电局,市区各供水企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及机构执行水电气价格政策等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2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0日
河发改价管函〔2020〕150号-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及机构执行水电气价格政策等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