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水质环境信息
河源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3年第四季度)
发布日期:2024-01-09 15:38:43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一、监测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河源市共监测7个在用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

  (一)监测断面

  河源市7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源监测断面分别为东江龙川铁路桥、水坑河饮用水源、鹤湖水水库、密溪河、响水水库、白溪水库和黄蜂斗水库。

  (二)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CODCr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并统计采样当月取水量。水库型水源加测透明度、叶绿素a和藻密度。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开展监测的7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标,达标率为100%,水质类别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附表

  2023年第四季度河源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城市名称

水源名称

水源类型

水质类别

达标情况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1

龙川县

东江龙川铁路桥

河流型

达标

2

水坑河饮用水源

河流型

达标

3

连平县

鹤湖水水库

湖库型

达标

4

密溪河

河流型

达标

5

紫金县

响水水库

湖库型

达标

6

白溪水库

湖库型

达标

7

和平县

黄蜂斗水库

湖库型

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