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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6年6月)
发布日期:2026-07-28 10:17:02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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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规范,2026年6月,我市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100%,与去年持平。PM2.5平均浓度为1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微克/立方米;O3评价浓度为1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微克/立方米;CO评价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1毫克/立方米。

2026年1-6月,我市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0.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O3评价浓度为1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微克/立方米;CO评价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与去年持平。

  二、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6年6月,河源6个县(区)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均为100%。PM2.5浓度范围为8.4(紫金县)~15.8(和平县)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范围为16(连平县)~26(东源县)微克/立方米。O3评价浓度范围为78(连平县)~124(东源县)微克/立方米。

  2026年1-6月,河源6个县(区)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均为100%。PM2.5浓度范围为13.9(龙川县)~21.7(和平县)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范围为25(紫金县、连平县)~36(和平县)微克/立方米。O3评价浓度范围为102(连平县)~124(东源县)微克/立方米。



【说明】

  1.本报告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26)、《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26)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统计及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等有关规范要求,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评价。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表所示,其中PM10、PM2.5两项指标从2026年3月1日起至2031年1月1日执行过渡限值。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一级

二级

SO2

年平均

20

20

微克/立方米

24小时平均

50

50

1小时平均

150

500

NO2

年平均

30

30

24小时平均

50

50

1小时平均

200

200

CO

24小时平均

4

4

毫克/立方米

1小时平均

10

10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00

160

微克/立方米

1小时平均

160

200

PM10

年平均

20

60

(过渡限值)

50

24小时平均

50

120

(过渡限值)

100

PM2.5

年平均

10

30

(过渡限值)

25

24小时平均

25

60

(过渡限值)

50

  3. 本报告采用实况数据。如遇沙尘天气影响,PM10、PM2.5浓度值、综合质量指数使用扣除沙尘天气影响后数值;优良天数比例、重度及以上天数比例保留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