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22年第二批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粤环发〔2021〕8 号)要求,现将河源市2022年第二批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报告进行公示。
附件:
7.河源市正博实业有限公司(河源市七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自行检测报告.pdf
2023年1月4日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粤环发〔2021〕8 号)要求,现将河源市2022年第二批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报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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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河源市正博实业有限公司(河源市七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自行检测报告.pdf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