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22年第一批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粤环发〔2021〕8 号)要求,现将河源市2022年第一批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报告进行公示。
附件:
1.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大顶矿区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检测报告.pdf
2.连平县珠江矿业有限公司锯板坑钨锡多金属矿 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检测报告.pdf
3.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 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检测报告 .pdf
4.广东天高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检测报告.pdf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