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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教育系统民办学校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5-04-22 17:30:4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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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市属教育系统民办学校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工作会议召开,正式宣布从市属公办学校选派7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到市直民办学校党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帮扶指导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俞美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一是公办学校要严格“选派关”,强化“保障关”,聚焦“发展关”,加强监督和指导,为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二是民办学校要服从组织安排,全力配合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开展工作,虚心接受指导,确保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要当好“指导员”“勤务员”“先锋员”,坚持党建引领,将党的教育方针融入学校治理全过程,确保民办教育始终与党同心同向;要深入民办学校一线察实情、办实事,推动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要立足实际创特色,打造党建新品牌,在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中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激发活力,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从市属公办学校选派党员干部到市直民办学校党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是市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河源市委教育工委2025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以及深入实施教育系统重点任务攻坚年的具体实践。本次选派的7名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均经过严格筛选,来自市属公办高校、中职学校、普通高中等单位,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扎实的政治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他们将在为期1年的任期内,全面指导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建与业务融合等工作,支持引导民办学校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承担社会责任,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面推动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市委教育工委印发的《民办学校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工作指引》进行解读,并为七位民办学校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赠送《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

  河源市卫生学校、河源技师学院先后就做好民办学校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工作进行发言,河源市新河实验学校作表态发言。

  市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市直民办学校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