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核准〔2021〕10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源东源县骆湖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报来河源东源县骆湖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核准信息表、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河源东源县骆湖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电能送出需求,促进清洁电源就地消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河源东源县骆湖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代码为:2109-441600-04-01-862998)。
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线路工程:解口110千伏灯塔光伏站至奎阁站线路,新建110千伏骆湖光伏站至解口点同塔双回架空线路,线路总长约2×2.1千米,其中:骆湖光伏站至奎阁站方向导线截面采用630平方毫米,骆湖光伏站至灯塔光伏站方向导线截面采用300平方毫米。
(二)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通信设备和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69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07.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
五、通过合理选择导线截面达到节能目的;通过优化电缆路径、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等达到节材目的;通过合理选择线路路径、施工工艺、杆塔基础等达到环保目的。本工程按南方电网二级绿色电网项目标准建设,通过上述“四节一环保”措施,依靠科学技术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六、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等招标和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河源东源骆湖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路径的复函》(东自然资函〔2021〕311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0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河源东源县骆湖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项目代码:2109-441600-04-01-862998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