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核准〔2021〕7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源和平35千伏老园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报来河源和平35千伏老园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核准信息表、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35千伏老园站主变重载以及单变不满足N-1的问题,满足长塘镇、优胜镇负荷增长需求,提高该地区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河源和平35千伏老园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108-441600-04-01-719439)。
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河源市和平县贝墩镇树华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35千伏老园站最终主变规模为6.3+10兆伏安,本期主变规模为1×10兆伏安,同时装设1组1.5兆乏电抗器。
四、项目总投资为319.3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95.81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
五、通过采用高性能、低损耗变压器,优化无功补偿方案达到节能目的;通过合理站内导线导体截面、优化电缆敷设路径等达到节材目的;通过合理选择低损耗、低噪音设备等达到环保目的。本工程按南方电网一级绿色电网项目标准建设,通过上述“四节一环保”措施,依靠科学技术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六、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等招标和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35千伏老园变电站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府国用〔2014〕21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5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河源和平35千伏老园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108-441600-04-01-719439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